对于多数人来说,因感冒、发烧等常见问题偶尔吃药,并不会对胎儿的健康发育产生影响。需要注意的是,处于一些疾病急性期的患者,如心肌炎、红斑狼疮处于“活动期”,比较好先别怀孕,等疾病控制后再妊娠。慢性病患者在怀孕前,比较好咨询相关医生,并提前做好准备,如糖尿病、高血压、甲亢、甲减等。

  妊娠头3个月尽量不用药,非得用药要遵守以下8个原则:

  1、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,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;孕妇看病就诊时,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,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。

  2、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,包括妊娠试验用药。

  3、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。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,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,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。

  4、用药必须注意孕周,严格掌握剂量、持续时间。坚持合理用药,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。

  5、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,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。

  6、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症。既不能滥用,也不能有病不用,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,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,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。

  7、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,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。

  8、已肯定的致畸药物就禁止使用。如孕妇病情危重,则慎重权衡利弊后,方可考虑使用。

  曲江妇产医院温馨提示:除了孕期不能自主用药外,还有饮食问题,大家较易忽略的是饮食习惯是否合理健康。建议少吃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,将体重控制住,超重的话会增加妊娠困难,怀孕后更易并发妊娠期糖尿病等,建议妊娠前应适当控制体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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