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糖尿病的影响

  1)对孕妇的影响

  糖尿病孕妇多易并发妊高征,子痫、胎盘早剥、脑血管意外发生率也高;糖尿病时,白细胞有多种功能缺陷,所以容易在妊娠期及分娩期发生泌尿系感染,甚至发展为败血症;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增加10倍,可能与羊水中含糖量过高,刺激羊膜分泌增加有关。羊水过多使胎膜早破及早产发病率增高。因胎儿发育较大,常导致难产及软产道损伤,巨大儿的发生导致手术产率的升高,易发生产程延长及产后出血。

  2)对胎儿的影响

  巨大胎儿发生率明显升高,尤其是血糖控制不佳时;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率也升高,多见于严重糖尿病伴有血管病变时,如肾脏、视网膜血管病变;由于羊水过多、妊高征、胎儿窘迫以及其他严重并发症,常需提前终止妊娠,因而早产发生率增加;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。

  3)对新生儿的影响

  由于胎儿肺成熟延迟,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加;新生儿脱离母体高血糖环境后,高胰岛素血症仍存在,若不及时补充糖,易发生低血糖,严重时危及新生儿生命。

  孕期糖尿病的治疗

  目的是使孕妇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,定期检测胎儿生长发育和健康情况,减少胎儿畸形,降低围生儿病死率。

  糖尿痛患者可否妊娠的指标:

  1.糖尿病妇女于妊娠前即应确定糖尿病的严重程度,已有严重的心血管病变、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炎者不宜妊娠。若已妊娠,应尽早终止。

  2.器质性病变较轻,血糖控制良好者,可在积极治疗、密切监护下继续妊娠。

  饮食疗法

  糖尿病孕妇饮食控制十分重要。理想的饮食应该是既能提供维持妊娠的热量和营养,又不引起餐后高血糖。孕早期糖尿病孕妇需要热量与孕前相同。孕中期以后,每增加1孕周,热量增加3%~8%。并应补充维生素、钙及铁剂,适当限制食盐摄入量,以控制血糖达正常水平而孕妇又无饥饿感为理想,否则需增加药物治疗。

  药物治疗

  磺脲类及双胍类降糖药均能通过胎盘,干扰胎儿代谢,有导致胎儿死亡或畸形的危险。因此孕妇不宜口服降糖药物治疗。

  1.对饮食治疗不能控制的糖尿病,胰岛素是主要的治疗药物。

  2.急需控制血糖、纠正代谢紊乱及纠正酮症时用胰岛素,方法是皮下注射。胰岛素用量个体差异较大,尚无统一标准可供参考。用药具体方案如下:

  一般从小剂量(普通短效胰岛素20~40U/d,早餐前2/3总量,晚餐前1/3总量,皮下注射)开始,并根据病情、孕期进展及血糖值加以调整,力求控制血糖在正常水平。

  孕早期应用胰岛素要根据血糖监测情况及时减少胰岛素用量。随孕周增加,体内抗胰岛素物质产生增多,胰岛素用量应不断增加,可比非孕期增加50%~100%甚至更高。胰岛素用量高峰时期在孕32~36周,此后部分患者于孕晚期胰岛素用量减少。特别是在夜间。

  产褥期,随着胎盘排出,体内抗胰岛素物质急骤减少,胰岛素所需量明显下降。胰岛素用量应减少至分娩前的1/3~1/2,并根据产后空腹血糖值调整用量。多在产后1-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至孕前水平。

  3.糖代谢异常孕妇的血糖控制满意的标准如下:

  (1)孕妇无明显饥饿感。

  (2)维持空腹血糖在3.3~5.6mmol/L。

  (3)餐前30分钟:3.3~5.8mmol/L;

  餐后2小时:4.4~6.7mmol/L;

  夜间:4.4~6.7mmol/L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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